清朝入关以后,仿照明朝制度设立了六部,分别为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吏部的职能是掌管官吏的任免和考核;户部的职能是掌管户籍财经;礼部的职能是负责吉、嘉、军、宾、凶五礼,并管理全国学校事务、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的往来事宜;兵部的职能是掌管武官选用及兵籍、兵械、军令等;刑部的职能是掌管刑罚事务;工部的职能是掌管所系于土木器物、农事水利等建筑制造工程。六部的长官为尚书,副长官为侍郎。六部下还设有若干个司,各司设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职。六部对皇帝直接负责,属于平行的部门,不过各部门职能不一样,而王朝各阶段的侧重点也不一样,所以六部的排名顺序是一直在变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