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履职知识
人大代表应邀可以列席哪些会议?
邀请代表列席会议主要是邀请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列席本级人大常委会和原选举单位的有关会议。邀请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列席的会议包括:
1.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大代表,可以应邀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许多地方性法规规定,县、自治县、市辖区的人大代表也可以应邀列席所在地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2.人大常委会会议。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代表可以应邀列席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大代表可以应邀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大常委会会议。
3.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大代表可以应邀列席原选举单位或本级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应邀列席的代表一般是较为熟悉会议内容的有关专业方面人大代表,这样可发挥他们的特长,集思广益,提高履行代表职务水平。凡应邀列席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代表,可以参加会议,参与讨论,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
来源:甘肃人大客户端